廠商會提交全國兩會建議及提案 倡完善共性技術服務平台建設
加強兩地信用信息共享及商標領域合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兩會)將於3月4日及5日在北京召開,適逢今年是貫徹中共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各界關注會議就推進「穩經濟、擴內需」所作的決策部署。為打造對香港工商界更友善的營商環境,讓他們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廠商會)就多個港商關注的議題提出了多項建議,並將透過會內的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在兩會期間提交。
完善共性技術服務平台建設
國家正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但有在內地經營的港資製造業企業反映,傳統產業的中小型企業難以受惠於現時國家或省級共性技術研發平台的科技成果,在參與各類製造業創新平台方面亦遇到不少困難,窒礙他們升級轉型的步伐。為此,廠商會建議:
雖然近年我國在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已取得一定進展,但社會信用基礎仍較薄弱,導致港商因內地中小微型客戶信用狀況透明度不高而面對「放帳風險高」及「較難取得出口信用保險」等問題,影響他們參與「內循環」發展。廠商會建議:
儘管近年內地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已取得長足進步,但一些侵權的行為仍時有發生,疫情期間更有港資企業在內地的註冊商標被別有用心的人士以「三年未曾在內地使用」為由申請註銷。廠商會有以下建議:
完善共性技術服務平台建設
國家正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但有在內地經營的港資製造業企業反映,傳統產業的中小型企業難以受惠於現時國家或省級共性技術研發平台的科技成果,在參與各類製造業創新平台方面亦遇到不少困難,窒礙他們升級轉型的步伐。為此,廠商會建議:
- 國家有關部門應組建一批以傳統產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共性技術研發平台」,聚焦解決傳統產業在升級轉型過程中所遇到的共性技術難題,其中以配合國家綠色轉型的環保技術問題最具迫切性。
- 從中小企佔比、公益研發項目數量等方面着手訂立KPI,以建立更包容、更開放的「共性技術研發平台」,讓中小企業和港澳台企業獲得均等參與機會,通過應用共性技術成果,提升競爭力。
- 善用於2021年成立的「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並與香港創科生態圈的各持份者建立更緊密的合作機制,專門就港資製造業面對的共性技術難題進行研究,推動大灣區產業的技術進步。
雖然近年我國在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已取得一定進展,但社會信用基礎仍較薄弱,導致港商因內地中小微型客戶信用狀況透明度不高而面對「放帳風險高」及「較難取得出口信用保險」等問題,影響他們參與「內循環」發展。廠商會建議:
- 利用大數據等先進工具,進一步拓展對中小微型企業的信用信息採集範圍,並通過到貨付款準時度、負債率等信息,對其作出更精細的信用評價,以供大眾參考。
- 將「企業公共信用評價結果」依法與包括境外市場主體在內的第三方共享,以提高中小微型企業的信用信息透明度;建議將「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開放予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使用,使其能夠更好地扮演促進港商拓展內銷市場的角色。
- 加大對內貿信用保險的支持力度,通過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擴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承保規模,並降低他們的投保成本,為內地與香港同業起帶頭和示範作用,從而推進內外貿一體化的發展。
- 優化外部信用環境,通過加大對典型失信案件的曝光力度及對失信名單的懲戒力度,做到「守信者一路暢通、失信者寸步難行」,以提升國家信用軟實力,培育國際競爭新優勢。
儘管近年內地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已取得長足進步,但一些侵權的行為仍時有發生,疫情期間更有港資企業在內地的註冊商標被別有用心的人士以「三年未曾在內地使用」為由申請註銷。廠商會有以下建議:
- 根據《商標法》,註冊人只要有「正當理由」,即使連續三年停止使用商標仍可不予撤銷;有關當局應視新冠疫情為「不可抗力」因素,對遭惡意註銷商標的案件不予受理;如主管機關認為有需要受理相關案件,亦希望「特事特辦」,以「一國」原則對商標曾在過去三年於香港被使用,視為等同於在內地使用,並接納企業或團體以此為佐證作出申述。
- 加強內地與香港在商標註冊及保護方面的合作,例如可邀請雙方工商界、法律界的代表出任兩地商標評審委員會的顧問或成員。長遠而言,兩地亦應完善知識產權糾紛的跨境處理機制,包括聯合審議涉及商標跨境註冊、使用等方面的問題,以及鼓勵企業採取仲裁、協商等非訴訟方式解決跨境糾紛。
- 對於無正當理由申請註銷他人商標、作出不負責任指控等惡意行為,應提高懲罰力度和加強執法,以緩解港企在內地使用和維護商標的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