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会欢迎全国人大释法
完善本地国安法律制度 维护国家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30日)就《香港国安法》第14条和第47条作出解释,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国安委)有权对是否涉及国家安全问题作出判断和决定,其决定具法律效力。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厂商会)对此表示欢迎,认为今次释法清晰说明了香港国安委的权责,能完善和巩固香港的国安法律制度,对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意义重大。

厂商会会长史立德指出,惟有在安全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中,民生和经济方能全速发展,香港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均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具有最高法律权威,而今次释法有助香港国安委履行法定职责,令《香港国安法》进一步与香港本地法律和制度有效衔接,以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使『一国』之根更加巩固,并让香港能更好地发挥『两制』优势。」

厂商会重申,如容许在香港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涉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有违《香港国安法》立法精神和法理逻辑,亦难以确保相关海外律师不受外国政府和组织施压,对《香港国安法》的准确实施构成重大挑战,更为香港社会稳定以至国家安全带来风险。按照人大常委对《香港国安法》的解释,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以参与国安案件的问题,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厂商会希望行政长官尽快就此作出适切的判断和决定,并支持他就《法律执业者条例》作出修订,以杜绝外国势力干预国安案件的风险,堵塞漏洞,完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