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及电子商务


作为国际商会成员,厂商会自1967年起已获得香港政府授权签发各类产地来源证,并获授权签发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下之原产地证书(CEPA CO)。所有由厂商会签发的证书除了获国际承认外,更受非政府来源证保护法案的保护。

本会除了于中环,旺角及观塘设有签证办事处外,亦设有电子报关服务,让客户轻松快捷地完成整个报关程序,体验电子商务的好处。

选择服务


 

绪言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成立於一九三四年,为国际商会之一员,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授权按照国际简化关税手续协定签发产地来源证。目前除签发一般香港产地来源证外,并有加工证丶转口证丶转载证丶输往俄罗斯联邦之普及特惠税来源证书丶商事证明及商业文件加签服务。本会所签发之证书受非政府来源证保护法案保障,获得海外各国承认。

优质服务

  • 各主要商业地区均设有办事处
  • 不限次数修改来源证
  • 免费影印服务〈只限有关申请之文件〉
  • 特快签证服务
  • 证书永久有效
  • 会员折扣优惠
  • 免费派发申请表格
  • 网上转口 / 转载证申请

 

申请手续

香港产地来源证书及加工证书 / 原产地证书〈CEPA〉/ 产地来源证-新西兰 / 产地来源证-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 / 香港产地来源证-东盟 (AHK)

《东南亚国家联盟与中国香港的自由贸易协定》「流动证明」

  • 申请书应连同下列文件影印本送交本会 :
    由原产东盟成员国一方签发的有效产地来源证(东盟)正本或认证副本(Form AHK)-出证时会退回申请人;
    进口货物的装箱单丶商业发票及运输文件(例如:提单丶空运提单或道路舱单);
    拟转口货物的装箱单丶商业发票及运输文件(例如:提单或空运提单)(如有);
    转口商的有效香港商业登记证
  • 影印本将作本会存录之用。
  • 下载表格

转口产地来源证

  • 申请书应连同下列文件影印本送交本会 :
    货物原产国发出的产地来源证 ;或
    其他有关文件,如货物原产国家供应商签发的商业发票及运输文件 (提单丶空运提单等) 或由原产国家政府机关签发的出口文件 ( 出口许可证丶出口清关许可证 ) 等 ;及
    供应商之发票 ( 如适用者 ) 。
  • 影印本将作本会存录之用。
  • 申请书一般在载运船机公布离港前至少两天即须递交本会。
  • 下载表格

落货後申请

落货後申请须同时附有下列证明文件 :

  1. 公司信件解释迟递申请书之原因 ;
  2. 有关申请书所列货物之商业发票及提单 / 空运提单 / 邮寄收据;
  3. 出口签证 ( 如适用者 )及
  4. 载货清单 ( 如适用者 )

不过境 / 转载货品证书

  • 申请书应连同下列文件影印本送交本会 :
    货物原产国家出口商付货致海外入口商之运输文件及
    货物原产国家出口商之发票
  • 影印本将作本会存录之用
  • 下载表格
 

付运检查

  • 本会经授权人员可能就产地来源证申请书上所列之货品进行付运检查

打印证书

  • 除普及特惠税来源证书必须由申请人自行打印外,其他各类来源证书均可由本会职员代为打印。

打印申请书

  • 申请者只需提供申请书所需的资料,本会可代为打印转口产地来源证及不过境 / 转载货品证书的申请表。

签证收费

1. 转口来源证丶不过境 / 转载货品证书丶《东盟与香港自由贸协定》- 流动证明及商事证明服务收费

2024年各项签证服务收费表 於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2. 使用服务站以纸张形式申请香港产地来源证书及加工证书 / 原产地证书〈CEPA〉/ 产地来源证-新西兰 / 产地来源证-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 / 香港货物往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自贸协定》 (AHK) 收费

 

服务类别

会员

非会员

电子服务站 (香港产地来源证、加工证及CEPA原产地证书)

-          全份使用服务站服务

-          部分使用服务站服务

  1. 不同时缴付签证费及贸易通手续费
  2. 同时缴付签证费及贸易通手续费

 

$384*

 

$97

$287*

 

$419*

 

$97

$322*

* 费用包括签证费、贸易通电子传输费及服务站手续费。签证费$150(会员)/$185(非会员),贸易通电子传输费$40,服务站手续费$97(部分)/$194(全份)。
 

修改来源证

已签发之来源证倘有修改,应连同修改申请表一并交回本会 ;修改不限次数,惟修改内容不包括下列项目 :

  1. 增加货量。
  2. 产品说明有重大修改。如改变货品编号 ; 或
    其他牵涉重新申请之更改。( 倘来源证不能修改,出口商须重新申请来源证以替代旧证。)

经证明真本

以下几种证书可申请经证明真本

  • 香港产地来源 / 加工证 / CEPA电子原产地证书列印本
  • 转口产地来源证 / 不过境 / 转载货品证书
  • 商事证明证书

手续

  1. 填妥经证明真本申请书并递交本会。
  2. 申请书应连同原有证书副本或影印本一并递交本会。
  3. 证书上的资料不应有任何更改。

经证明真本申请表

商事证明服务须知

客户申请商事证明A类*或B类*的规定如下:


客户申请商事证明C类* – 发票的规定如下:

* A类 : Certificates of Origin (Overseas), Import/Export Declaration, Conformity, Non-manipulation, Annex to Mexico, 
            Packing List, Air Way Bill, Bill of Lading and Certificate of Vessel. 
  B类 : 其他文件(Invoice除外) 
  C类 : Invoice

*如何在PDF档加上文字?

网上转口 / 转载证申请

 

简介

本会与贸易通电子有限公司(贸易通)合作设立电子资讯联通服务站,旨在为香港贸易商将文件上的资料转换成电子数据交换讯息,提高他们的操作效率及生产力。电子资讯联通已是必然接受的新作业方式,服务站的功用是为仍未使用电子资讯联通的贸易夥伴亦可随时享用电子贸易的各项优点。

服务站经政府认可专责协助未使用电子资讯联通的贸易夥伴把有关讯息透过联网电脑传递到政府的有关部门。现时服务站提供进出口报关服务。

服务站使用者只要将有关资料填写在相关的服务站申请表内,连同贸易通报关中心收费$73.3 及政府收费交本会设於各区的服务站。

 

服务站服务承诺

所有无误之申请,会在当天传递到有关政府部门

进出口电子报关

政府致力推动和促进商界广泛使用电子数据联通服务,进出口报关单只可以电子方式递交。

为配合政府以上计划,本会电子服务站已全面提供进出电子报关服务。服务站位於各主要工商业区,不论会员及非会员均可选用本会服务站, 以现金或支票办理纸张报关。

有关详情,请致电本会办事处EDI 客户热线 (电话:中环2542 8613; 旺角 2393 2189 ; 观塘 2344 3380)查询,或电邮至 central@cma.org.hk 查询。

电子进/出口报关填写特别表格共分六类:-

电子进口报关表格一
电子进口报关表格一A (只适用於进口的食品)
电子进口报关表格一B (适用於纯度达995.0或以上的金条进口)
电子出口/转口报关表格二
电子出口/转口报关表格二A (只适用於出口香港制造成衣品及鞋履)
电子出口/转口报关表格二B (适用於纯度达995.0或以上的金条出口)
电子进口/出口报关修正表格
# (如表格不能开启,可到 http://www.adobe.com 下载 Chinese Version Acrobat Reader.)

政府统计处查询热线 -查询货物分类编号 : 2877-1818 或浏览统计处网页

报关人士可在本会各电子服务站免费索取上述表格 或致电索取传真申请表,并欢迎自复印上述表格

 

中环办事处

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64-66号厂商会大厦1字楼 ((港铁中环站A出口, 港铁香港站E出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二、四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十五分 (午膳时间照常办公)
星期三丶 星期六丶 日及公众假期 :休息
电话:2542-8613 传真:2544-2406
电邮:central@CMA.org.hk

旺角办事处

地址:九龙旺角弥敦道655号19楼1911室 (港铁旺角站E1出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十五分 (午膳时间照常办公)
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休息
电话:2393-2189 传真:2789-1869
电邮:mk@CMA.org.hk

观塘办事处

地址:九龙观塘开源道64号源成中心6楼06室
(港铁观塘站B1出口行2分钟可到,观塘广场侧)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二及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十五分 (午膳时间照常办公)
星期三至四丶 星期六丶 日及公众假期 :休息
电话:2344-3380 传真:2790-4850
电邮:kt@CMA.org.hk

收费

1. 转口来源证丶不过境 / 转载货品证书丶普及特惠税来源证 ( 表格甲 )丶《东盟与香港自由贸协定》- 流动证明及商事证明服务收费

2024年各项签证服务收费表 於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2. 使用服务站以纸张形式申请香港产地来源证书及加工证书 / 原产地证书〈CEPA〉/ 产地来源证-新西兰 / 产地来源证-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 / 香港货物往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自贸协定》 (AHK) 收费

 

服务类别

会员

非会员

电子服务站 (香港产地来源证、加工证及CEPA原产地证书)

-          全份使用服务站服务

-          部分使用服务站服务

  1. 不同时缴付签证费及贸易通手续费
  2. 同时缴付签证费及贸易通手续费

 

$384*

 

$97

$287*

 

$419*

 

$97

$322*

* 费用包括签证费、贸易通电子传输费及服务站手续费。签证费$150(会员)/$185(非会员),贸易通电子传输费$40,服务站手续费$97(部分)/$194(全份)。

2024年服务站新收费

付款方法

  1. 现金
  2. 划线支票 (抬头请写「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
  3. 支付宝或 AlipayHKTM (只限转口来源证丶不过境 / 转载货品证书及商事证明服务)

怎样成为会员?

 

电子进/出口报关填写特别表格共分六类:-

电子进口报关表格一
电子进口报关表格一A (只适用於进口的食品)
电子进口报关表格一B (适用於纯度达995.0或以上的金条进口)
电子出口/转口报关表格二
电子出口/转口报关表格二A (只适用於出口香港制造成衣品及鞋履)
电子出口/转口报关表格二B (适用於纯度达995.0或以上的金条出口)
电子进口/出口报关修正表格
*如何在PDF档加上文字?
# (如表格不能开启,可到 http://www.adobe.com 下载中文版 Acrobat Reader DC)

 

台风/暴雨警告下的安排

若黑色暴雨警告,八号或更高台风信号在平日下午一时或以后除下,本处当天下午之签证服务及电子服务站将暂停,若在星期六早上九时或以后除下,本处当天之签证服务及电子服务站将暂停,敬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