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会提交2022-2023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
倡延展更多「撑企业」措施 助业界创造商机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厂商会)日前向特区政府提交2022-2023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建议书,就支持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刺激本地消费、推动「再工业化」、促进创科、支持内地港商及融入大湾区发展等领域,提供17个范围共60多项建议。
厂商会会长史立德指,香港经济虽已逐步走出困境,但复苏的态势未够全面,加上变种病毒Omicron流入小区引发第五波疫情,特区政府再次收紧防疫限制,影响遍及各行各业,尤其农历新年临近,是餐饮和美容业的旺季,关闭处所令这些行业蒙受极大损失;「事实上,由于『通关』重启一再延迟,部份行业例如旅游业已长时间停摆,亟需政府支持。因此,厂商会早前提交《财政预算案》建议时,已反映希望特区政府延展更多『撑企业』的措施,向特困行业提供现金补助。我欢迎政府推出第五轮防疫抗疫基金,支持受最新社交距离措施影响的处所,以及长期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协助企业渡过今次危机。」
厂商会指出,除了第五波疫情为消费市道带来的冲击,外围的不明朗因素如环球疫情发展令国际市场需求有机会再度滑坡、通货膨胀、能源供应紧张,以及各地政府正部署宽松货币财政刺激政策的「退市」等,都为今年本港经济带来下行风险,期望特区政府能制定一份长短兼备的《财政预算案》,一方面纾缓企业的经营压力,另一方面为本地经济稳步复苏注入动力。
厂商会对《财政预算案》建议的重点如下:
催谷内需增长
1. 加大力度刺激内部消费。因应疫情发展和本港具体情况,延展更多「撑企业」的措施;建议「防疫抗疫基金」适时向仍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发放新一轮现金补助,并继续协助业界发展「本地游」。另外,政府除了争取「通关」,帮助本港经济突破增长的瓶颈,亦应投放更多资源于激发内部需求的增长,建议政府考虑加码推行「消费券计划2.0」,并探索以「定向消费券」等创新的形式扶持行业发展。
2. 强化对企业的资金支持。政府应审慎处理「预先批核还息不还本」计划的去留问题,并加紧部署妥善的替代策略,例如将有关计划转为恒常化或者参考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推出「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以取代「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的做法。
3. 助力企业拓展本销市场。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对每家企业的资助总金额上限,并单独为「本地市场」项目设立额外的资助额度;将「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包含以本港市场为主攻目标的项目;在公营部门以及政府基金资助项目的采购政策加入「香港品牌优先」的元素;鼓励和资助商会和相关业者举办全港性、在线线下并举的展销会,扩大「会议展览业资助计划」的适用范围至不同场地以及在「工商机构支持基金」下设立「本地市场拓展津贴计划」。
推进再工业化
4. 理顺工业与创科的政策定位。透过改善和理顺组织架构,厘清创科与工业的政策定位,确立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关系,并强化「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的角色,优化委员会的结构,增加具制造业背景人士的比例。
5. 制定「三位一体」整全的工业政策。「再工业化」政策应从催谷新型工业、促进传统制造业升级转型,以及支持境外(包括内地和海外)港资制造业「三管齐下」施策发力;引导社会各界重视工业、吸引金融等服务行业开展更多与工业相关的业务,并运用倾斜性政策,包括土地、财税、人才引进、劳力供应、市场渠道(例如政府优先采购)、法规等便利性措施,增加企业投资制造业的诱因。
6. 在新界北建香港优势工业示范区。香港仍有7,000多家企业从事制造业,政府可参考内地的工业发展策略,厘定一批新兴工业(如机械人、生物/健康科技、新一代半导体、节能环保等)和一批香港优势工业(如食品、农产品、中医药、精密机械等)作为重点发展产业,并牵头对有关行业重新定位;配合具针对性的支持以及在海外宣传,推广「香港制造」和「香港品牌」的品牌形象;建议可在北部都会区的发展规划中引入制造业作为基础性产业,吸引本地和回流的厂商进驻。
促进创科发展
7. 打造科创中试转化枢纽。政府应引领和协助业界加紧在本土建立科技成果的「中试转化」功能,并聚焦「科研后、量产前」的关键环节;政府应敦促公帑资助的科研机构和大学等增扩职能,于各自的专门领域提供中试支持服务;考虑与深圳连手在落马洲河套地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中设立「中试协作平台」以及在新界北打造「中试及产业化基地」,将「港版中试」与「香港制造」相结合。
8. 建立创科绩效指标体系。建议当局参考「十四五」期间国家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占研发经费之比重提高到8%以上的目标,重新厘定本港研发开支的增长目标,并制定细化的分项指标。
9. 促进创科与港企对接。进一步优化创新与科技相关基金的拨款机制,更多地接纳企业的独立申请,并在批核申请时,更加注重项目的商品化、应用性、知识产权等经济元素;采取措施促进学术界、科研界重视与产业界特别是「珠三角」港资企业的合作,鼓励「港研港用」;政府应敦促大学调整科研经费的拨款机制以及对学界研究人员的绩效评审机制,引入研究成果的社会经济影响、科技转移成效等准则;政府更可考虑引入更有效的激励机制,允许公营机构的学者和研究人员在科技应用和产研合作项目的商业收益中分享到更大的份额。
10. 设恒常计划支持数码转型。设立恒常化的「数码转型促进计划」,其功能应比「遥距营商计划」有所扩充,资助范围应延展至涵盖「软技能」的提升。
支援内地港商
11. 重视港企延外发展的作用。在内地的港资制造业企业至今仍有4万多家,建议新改组的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应将支持境外工业正式纳为局方的一项职能,并考虑派员常驻特区政府的海外经贸办和内地办事处,负责支持境外香港工业发展、宣传「香港制造」和「香港品牌」、以及为本土工业招商引资的工作。
12. 资源过河助境外工业升级。政府应允许香港科研资源「过河」,将目前只适用于本土工商业的支持措施「一视同仁」地延展至境外工业;检讨和调整与创新及科技相关资助计划的审批机制,放宽对申请资格的限制,让港商于境外进行的研发活动或采购的研发服务亦可获得资助。
13. 探索共性技术创新与协作。政府可考虑成立「推动共性技术研发专项基金」,向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科技园、五大研发中心和数码港等增拨经费;透过该基金向商会等机构拨款,鼓励和协助它们成立类似大学知识/技术转移处的专门执行部门、筹组行业性的共性技术中试平台、以及举办产研对接的推广和支持活动等;推动香港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科研机构、共性研发平台等加强联系与对接。
14. 协助港商把握「内循环」商机。为港商向中央争取提供便利化安排,包括加强对香港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两地产品检测「一证两认」、对加工贸易项下的产品转内销进一步「拆墙松绑」、提高访港内地居民带回内地的物品免税额上限,以及对输往内地的港产品准予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减免,协助港商加快「出口转内销」;探讨让出口信用保险局的职能「过河」的可行性,让内地港资企业直接投保,并扩展港商在内地市场的受保范围,协助港商管理应收账款风险;建议由香港贸易发展局牵头,在大湾区举办类似「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的国家级商品博览会。
融入湾区发展
15. 巩固香港和香港品牌形象。将「香港品牌」作为疫后香港形象重建工程的着力点,开展一系列面向大湾区的社会性广告和公关活动;鼓励商会、行业协会牵头「走进大湾区」,因应大湾区各城市的消费习惯和偏好,组织香港品牌及产品的展览会和直播活动;特区政府应率先倡导「品牌大湾区(Brand Greater Bay)」愿景,以「品牌经济」推动大湾区的高质量发展。
16. 理顺跨境税务利人才流动。建议政府依托「大湾区优质生活圈」来改善外来专才的生活配套支持,为他们往来大湾区争取出入境的便利和跨境税收的优惠;与广东省和国家税务部门沟通,争取将大湾区划为特殊「通勤区」,让经常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港澳人士在计算纳税义务的停留天数时,获得一定程度的豁除;借鉴海南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争取进一步优化「港人港税」政策,让合资格港人只需按15%的税率缴交个人所得税,无需再以「先征后退」的方式进行差额补贴。
17. 参与和引领湾区标准建设。建议香港力争在「湾区标准」的建设中发挥更积极的角色,例如在目前尚未有广泛认可标准的创新科技领域,与粤共同制定适合在国际上推广的标准,把大湾区打造成亚太区的「标准制定及管理中心」;探讨建立三地商标注册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互认和协调制度,以及争取与广东尽快就产品质量的检测和认证达成互认安排。
附件: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对2022-2023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建议全文
厂商会会长史立德指,香港经济虽已逐步走出困境,但复苏的态势未够全面,加上变种病毒Omicron流入小区引发第五波疫情,特区政府再次收紧防疫限制,影响遍及各行各业,尤其农历新年临近,是餐饮和美容业的旺季,关闭处所令这些行业蒙受极大损失;「事实上,由于『通关』重启一再延迟,部份行业例如旅游业已长时间停摆,亟需政府支持。因此,厂商会早前提交《财政预算案》建议时,已反映希望特区政府延展更多『撑企业』的措施,向特困行业提供现金补助。我欢迎政府推出第五轮防疫抗疫基金,支持受最新社交距离措施影响的处所,以及长期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协助企业渡过今次危机。」
厂商会指出,除了第五波疫情为消费市道带来的冲击,外围的不明朗因素如环球疫情发展令国际市场需求有机会再度滑坡、通货膨胀、能源供应紧张,以及各地政府正部署宽松货币财政刺激政策的「退市」等,都为今年本港经济带来下行风险,期望特区政府能制定一份长短兼备的《财政预算案》,一方面纾缓企业的经营压力,另一方面为本地经济稳步复苏注入动力。
厂商会对《财政预算案》建议的重点如下:
催谷内需增长
1. 加大力度刺激内部消费。因应疫情发展和本港具体情况,延展更多「撑企业」的措施;建议「防疫抗疫基金」适时向仍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发放新一轮现金补助,并继续协助业界发展「本地游」。另外,政府除了争取「通关」,帮助本港经济突破增长的瓶颈,亦应投放更多资源于激发内部需求的增长,建议政府考虑加码推行「消费券计划2.0」,并探索以「定向消费券」等创新的形式扶持行业发展。
2. 强化对企业的资金支持。政府应审慎处理「预先批核还息不还本」计划的去留问题,并加紧部署妥善的替代策略,例如将有关计划转为恒常化或者参考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推出「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以取代「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的做法。
3. 助力企业拓展本销市场。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对每家企业的资助总金额上限,并单独为「本地市场」项目设立额外的资助额度;将「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包含以本港市场为主攻目标的项目;在公营部门以及政府基金资助项目的采购政策加入「香港品牌优先」的元素;鼓励和资助商会和相关业者举办全港性、在线线下并举的展销会,扩大「会议展览业资助计划」的适用范围至不同场地以及在「工商机构支持基金」下设立「本地市场拓展津贴计划」。
推进再工业化
4. 理顺工业与创科的政策定位。透过改善和理顺组织架构,厘清创科与工业的政策定位,确立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关系,并强化「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的角色,优化委员会的结构,增加具制造业背景人士的比例。
5. 制定「三位一体」整全的工业政策。「再工业化」政策应从催谷新型工业、促进传统制造业升级转型,以及支持境外(包括内地和海外)港资制造业「三管齐下」施策发力;引导社会各界重视工业、吸引金融等服务行业开展更多与工业相关的业务,并运用倾斜性政策,包括土地、财税、人才引进、劳力供应、市场渠道(例如政府优先采购)、法规等便利性措施,增加企业投资制造业的诱因。
6. 在新界北建香港优势工业示范区。香港仍有7,000多家企业从事制造业,政府可参考内地的工业发展策略,厘定一批新兴工业(如机械人、生物/健康科技、新一代半导体、节能环保等)和一批香港优势工业(如食品、农产品、中医药、精密机械等)作为重点发展产业,并牵头对有关行业重新定位;配合具针对性的支持以及在海外宣传,推广「香港制造」和「香港品牌」的品牌形象;建议可在北部都会区的发展规划中引入制造业作为基础性产业,吸引本地和回流的厂商进驻。
促进创科发展
7. 打造科创中试转化枢纽。政府应引领和协助业界加紧在本土建立科技成果的「中试转化」功能,并聚焦「科研后、量产前」的关键环节;政府应敦促公帑资助的科研机构和大学等增扩职能,于各自的专门领域提供中试支持服务;考虑与深圳连手在落马洲河套地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中设立「中试协作平台」以及在新界北打造「中试及产业化基地」,将「港版中试」与「香港制造」相结合。
8. 建立创科绩效指标体系。建议当局参考「十四五」期间国家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占研发经费之比重提高到8%以上的目标,重新厘定本港研发开支的增长目标,并制定细化的分项指标。
9. 促进创科与港企对接。进一步优化创新与科技相关基金的拨款机制,更多地接纳企业的独立申请,并在批核申请时,更加注重项目的商品化、应用性、知识产权等经济元素;采取措施促进学术界、科研界重视与产业界特别是「珠三角」港资企业的合作,鼓励「港研港用」;政府应敦促大学调整科研经费的拨款机制以及对学界研究人员的绩效评审机制,引入研究成果的社会经济影响、科技转移成效等准则;政府更可考虑引入更有效的激励机制,允许公营机构的学者和研究人员在科技应用和产研合作项目的商业收益中分享到更大的份额。
10. 设恒常计划支持数码转型。设立恒常化的「数码转型促进计划」,其功能应比「遥距营商计划」有所扩充,资助范围应延展至涵盖「软技能」的提升。
支援内地港商
11. 重视港企延外发展的作用。在内地的港资制造业企业至今仍有4万多家,建议新改组的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应将支持境外工业正式纳为局方的一项职能,并考虑派员常驻特区政府的海外经贸办和内地办事处,负责支持境外香港工业发展、宣传「香港制造」和「香港品牌」、以及为本土工业招商引资的工作。
12. 资源过河助境外工业升级。政府应允许香港科研资源「过河」,将目前只适用于本土工商业的支持措施「一视同仁」地延展至境外工业;检讨和调整与创新及科技相关资助计划的审批机制,放宽对申请资格的限制,让港商于境外进行的研发活动或采购的研发服务亦可获得资助。
13. 探索共性技术创新与协作。政府可考虑成立「推动共性技术研发专项基金」,向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科技园、五大研发中心和数码港等增拨经费;透过该基金向商会等机构拨款,鼓励和协助它们成立类似大学知识/技术转移处的专门执行部门、筹组行业性的共性技术中试平台、以及举办产研对接的推广和支持活动等;推动香港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科研机构、共性研发平台等加强联系与对接。
14. 协助港商把握「内循环」商机。为港商向中央争取提供便利化安排,包括加强对香港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两地产品检测「一证两认」、对加工贸易项下的产品转内销进一步「拆墙松绑」、提高访港内地居民带回内地的物品免税额上限,以及对输往内地的港产品准予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减免,协助港商加快「出口转内销」;探讨让出口信用保险局的职能「过河」的可行性,让内地港资企业直接投保,并扩展港商在内地市场的受保范围,协助港商管理应收账款风险;建议由香港贸易发展局牵头,在大湾区举办类似「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的国家级商品博览会。
融入湾区发展
15. 巩固香港和香港品牌形象。将「香港品牌」作为疫后香港形象重建工程的着力点,开展一系列面向大湾区的社会性广告和公关活动;鼓励商会、行业协会牵头「走进大湾区」,因应大湾区各城市的消费习惯和偏好,组织香港品牌及产品的展览会和直播活动;特区政府应率先倡导「品牌大湾区(Brand Greater Bay)」愿景,以「品牌经济」推动大湾区的高质量发展。
16. 理顺跨境税务利人才流动。建议政府依托「大湾区优质生活圈」来改善外来专才的生活配套支持,为他们往来大湾区争取出入境的便利和跨境税收的优惠;与广东省和国家税务部门沟通,争取将大湾区划为特殊「通勤区」,让经常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港澳人士在计算纳税义务的停留天数时,获得一定程度的豁除;借鉴海南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争取进一步优化「港人港税」政策,让合资格港人只需按15%的税率缴交个人所得税,无需再以「先征后退」的方式进行差额补贴。
17. 参与和引领湾区标准建设。建议香港力争在「湾区标准」的建设中发挥更积极的角色,例如在目前尚未有广泛认可标准的创新科技领域,与粤共同制定适合在国际上推广的标准,把大湾区打造成亚太区的「标准制定及管理中心」;探讨建立三地商标注册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互认和协调制度,以及争取与广东尽快就产品质量的检测和认证达成互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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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对2022-2023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建议全文